杨云锐学生及家长:
杨云锐同学因未报到注册,已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,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和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违纪处理规定》第十五条之规定“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应予退学”。经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11月13日会议研究,决定将给予杨云锐同学按自动退学予以除名。
若有异议,在接到学校处分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可以向工商管理学院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诉,过期不再受理。
特此通告
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工商管理学院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